標申請的加速審查機制已於2024年5月1日正式實施。此機制允許申請人在有即時取得權利必要的情況下,敘明事實及理由並繳納加速審查費後,可以優先進行審查,旨在加快商標審查過程。

加速審查與快軌審查的區別

加速審查

  • 規費:每類加收NT$6,000
  • 審查時間:2個月內可收到審查結果(核准或核駁通知)
  • 適用條件:需有即時取得權利的必要,提供相應的證據

快軌審查

  • 規費:NT$3,000(符合條件可減至NT$2,400)
  • 審查時間:比一般案件提早約2個月進入審查
  • 適用條件:需滿足電子申請、指定商品服務名稱與系統參考名稱相同、完成線上繳費等條件

加速審查需要具備的條件

  1. 指定商品或服務已實際使用或準備使用
    • 實際使用:需符合商標法第5條規定
    • 準備使用:需提供具體證據,如商品樣本、廣告合約等
  2. 部分商品或服務已使用且有商業上必要性及急迫性
    • 包括第三人未經同意使用、侵權警告、授權請求、上市規劃等情況

商標法修正案的實施

智慧局已公告「商標註冊申請案加速審查作業程序」草案,並於2024年5月1日正式實施。申請人應載明事實及理由,並檢附具體證據,以確保其申請符合加速審查的條件。

了解更多詳細資訊,請參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全國法規資料庫

 

項目 一般申請 快軌審查 加速審查
規費 NT$3,000 NT$3,000 (符合條件可減至 NT$2,400) 每類加收 NT$6,000
審查時間 標準審查時間 比一般案件提早2個月進入審查 加速審查所需時間較短
適用條件 一般商標申請 符合電子申請等條件 有急迫性、必需立即取得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