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台湾智慧财产局公告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申请案件统计(至2017年1月底案件)来比较审案效率
专利审查高速公路(简称PPH)制度,系指当一专利申请案之部分或全部请求项在第一申请局(office of first filing,简称OFF)经过实质审查获准专利后,该案申请人可以藉由提供给第二申请局(office of second filing,简称OSF) 相关数据,使OSF得以利用OFF的检索与审查结果,进而加速该案件的审查。
以下是台美PPH自2011~2016的案件统计量。
以下是台西PPH自2013~2016的案件统计量。
看得出来,台西PPH并不踊跃。
以下是台韩PPH自2015~2016的案件统计量。
然而,我们比较感兴趣的,是PPH案件的平均首次OA与审结期间。
注1: 平均首次OA期间: 自PPH文件齐备至首次OA之平均期间
注2: 平均审结期间: 自PPH文件齐备至审结之平均期间
下图是一般正常状况的PPH案件的平均首次OA与审结期间
换算一下,PPH的平均首次OA约1.86个月,远小于一般正常状况下的17.1个月(约正常值的1/8)。PPH的平均审结期间约4.9个月,远小于一般正常状况下的9.6个月(约正常值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