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于 GUI 纳入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现况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于 2014 年 5 月将 GUI(Graphical User Interface,图形用户接口)纳入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之客体,可授予外观设计专利。不过,要注意的限制条件是:图像不能脱离产品,图像与 GUI 必须应用于物品,才可成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之标的。无论是在设计名称、图式的揭露、或是设计说明的记载,都必须符合「应用物品」的揭露要件。

此外,计算机字型也不是设计专利所保护之客体。SIPO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 第三章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第 7.4 节第一段「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第(11)项说明:「游戏接口及与人机交互无关或者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产品显示设备所显示的图案,例如:电子屏幕壁纸、开关机画面、网站网页的图文排版等,都不是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之类型」。所以,SIPO 认为,计算机字型不是外观设计专利所保护之客体。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第 4.2 节第三段之后新增内容说明:就包括 GUI 的产品外观设计而言,应当提交整体产品外观设计视图。如果 GUI 为动态图案的,申请人应当至少提交一个状态的上述整体产品外观设计视图,对其余状态,可仅提交关键幅的视图,所提交的视图应当能唯一确定动态图案中动画的变化趋势。

至于 GUI 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中国目前没有部分外观设计制度,GUI 必须以产品为载体,整体保护。而外观设计权的保护范围只及于在相同或类似产品上使用该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