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专利法新的修订于今年实施

土耳其专利法律法规近期变更

新的知识产权法6769号自2017年1月10日起施行。已经作出重大改变,值得注意。关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相关规定的最新变化,可归纳如下:

推出全新阶段:专利核准后的异议

发布授权决定后,第三方可以在其发布六个月内,对授予的专利提出异议。一旦提出异议,土耳其专利局会通知并请专利权人提交意见或修改其专利申请。至于提出异议者和专利权人的意见和修正案,都由理事会审查。

废除七年专利制度

土耳其法律取消七年的短期专利,无需实质审查即可获得。新法律强制要求进行实质审查。否则,该专利将被视为撤回。但是,以往在2017年1月10日之前提交的专利,将在以前的条例中予以考虑,这意味着以往的7年专利保护没有实质审查,这些专利仍然适用于这些申请。然而,随着法律的制定,任何发明只有在新的,具有创造性,具有工业应用的情况下,才能被注册为专利。

实用新型系统重新适应

新的法律还引用了实用新型申请的强制性新颖性搜索,申请人可以在注册程序中提出修改。

地址、法定实体、和公司名称的变更,将影响整个IP投资组合

根据新的知识产权法,地址、法人实体、和公司名称的变更将反映在申请人的整个知识产权组合中,其中包括以同一所有者的名义注册的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

丧失权利的重新取回制度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重新取回由于错失到期日而失去的权利,包括年金支付逾期等。持有人可以通过支付官方收回费用,来取回其失去的权利,并在无效决定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保留专利。

土耳其专利局最近被批准为国际检索单位

土耳其专利局最近被WIPO批准为国际科技管理局,预计将逐步促进与外国检索和审查机构的工作流程。可以在同一时间提交检索请求。申请人可以在申请的同时请求检索报告。

新法律承诺一个快速,公正和更真实的程序。可以预见,未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一些变化将直接影响到国际客户和整个专利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