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日本、韩国:签署扩大合作检索试行计划合作备忘录

根据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TIPO)于2017年12月1日于局网发布的信息,2017年10月1日及2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局长Joseph Matal在瑞士日内瓦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大会会议外,分别与日本特许厅(JPO)长官宗像直子和韩国智慧财产局(KIPO)局长Sung Yumo签署双边合作备忘录。

这份备忘录,开启了第二阶段的合作检索计划(Collaborative Search Pilot,CSP)。

这次第二阶段扩大版CSP计划的改良处,包括:
(1)申请人不再需遵循首次通知面询(First Action Interview,FAI)的程序要求。
(2)将伙伴局第一次实体审查通知书(First Action on the Merits,FAOM)的引证纳入参考。
(3)请求获准到FAOM的时间进一步缩短、以及将对应请求项的要求限于独立请求项。

2015年至2017年间USPTO分别和JPO及KIPO进行CSP,这个扩大合作检索计划(Expanded CSP),是建立在2017年7月31日成功完成的第一阶段合作基础上,计划的目的,是要结合USPTO与JPO或KIPO的检索专业,使审查官在发出申请案的首次通知前取得最好的先前技术。

这次第二阶段扩大版的CSP,将建立在这些成就上,继续加强坚实审查及提升专利质量。USPTO和日、韩的合作协议限定最多每年各400件,试行计划为期3年,至2020年为止。

在目前已完成的CSP初步计划显示,参与的专利局USPTO、JPO、及KIPO,在审查过程中都贡献了相关的先前技术,显著缩短了审查时间,也大幅减少了请求继续审查的需求,而核准率超过90%。

自2017年11月1日起,美国申请人若想参加扩大合作检索计划,可以请求多个伙伴专利局在作成和发出审查意见前,相互交换在其他局对应申请案的检索结果,不需缴交费用。请求获准后,申请案将会加速审查,指定专利局将同时进行检索和审查其申请案,并在发出审查意见书给申请人前交换及评估检索结果,申请人的同一件美国申请案可以同时利用与JPO及KIPO的两个双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