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申请权利项数量现况
权利要求内容决定专利的保护范围,而这个专利技术可以至少分为两个维度,一个是广度,也就是技术范围的大小;一个是深度,也就是技术层次的深浅。权利要求项数的多寡可用来辨别技术层次保护布局的水平,因此撰写合适数量的权利要求,不论在技术的广度与深度上都能更全方面的实现专利保护。不过,并不是意味着权利项数越多越好,即使权利项数量大,若是在撰写专利时没有布局规划,随意交叉汇编成大量专利权项,也不一定能达成实质上的保护作用。
根据专利涉讼指针研究1报告显示,2010年当年获准的59,117件美国专利中,权利项数与涉讼率是呈现正相关的(表一)。权利项数越大,表示申请人利用大量的权利项去保护整个技术的上位概念及下位细节,使这件专利在法律层面上具有强大的攻击性。

然而在中国的发明授权专利中,因应中国《专利法》第93条及《审查指南》相关规定,权利项数超过10项时,每项的申请附加费为150元人民币,因此权利项数在10项之后急速下坠,并且只有一项权利项的专利比例最高,占了全数10%2(图一)。这20万件左右只有一项权利项的专利中,近95%专利权人为中国国内申请人(图二),并且明显地受到法条规定限制,权利项数超过10项的专利数量大幅减少。相对于中国国内申请人状况,国外申请人虽然在权利项数为10项的专利数量最多(图三),多少显示出法规对于专利撰写的影响,然而与中国国内申请人相比,国外申请人对于专利权范围的完整度还是较有规划,比较不会因为法规而有所局限。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中国国内申请人授权专利中,权利项数最多的专利是CN203999251U(下称251’)3,总共有409个权利项,单申请附加费用就高达近6万人民币,但该申请人却只将251’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不但专利保护期间短暂,且因为没有经过实审的关系,其专利本身稳定性也不足,花大量的资金与人力成本申请及维护,却无法获得专利权所带来的好处,着实可惜。因此承上述所说,就算专利权利项数量大,也要有布局策略才是。


作者 : PIIP 项目负责人 廖宜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