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废止
中国国家知识财产权局原发布39号的《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废止,新的费减办法为提前登入系统备案。
自2016年9月1日起,凡于中国大陆申请专利,符合专利费减申请的案件,均需要提前登入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专利费减仅限以电子申请备案,不再接受纸本方式的申请业务。
2016年8月31日前办理专利费减业务,仍要按照现行专利费减业务要求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关档。
中国《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废止
中国国家知识财产权局原发布39号的《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废止,新的费减办法为提前登入系统备案。
自2016年9月1日起,凡于中国大陆申请专利,符合专利费减申请的案件,均需要提前登入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专利费减仅限以电子申请备案,不再接受纸本方式的申请业务。
2016年8月31日前办理专利费减业务,仍要按照现行专利费减业务要求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关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