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智慧財產局公告專利加速審查(AEP)申請案件統計(至2017年3月底案件)及審案效率

台灣智慧財產局為縮短發明專利申請案等待審查時間,如符合下列4種事由之一者,專利申請人得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Accelerated Examination Program)。

亦即,主張「外國對應申請案經外國專利局實體審查而核准者」(申請事由1);主張「外國對應申請案經美日歐專利局核發審查意見通知書及檢索報告但尚未審定者」(申請事由2);主張「為商業上之實施所必要者」(申請事由3);和主張「所請發明為綠能技術相關者」(申請事由4),台灣智慧財產局會在申請人齊備相關文件後6~9個月內發出審查結果通知。

以下是AEP申請自2011~2017年第1季的案件統計量。


整體AEP申請量在逐年下滑,推測可能的原因是,近年來台灣專利申請的整體申請量本就不振,再加上智財局近來清案速度加快所致。

然而,我們比較感興趣的,是AEP案件的首次回覆平均時間。

透過AEP所達到的首次審查回覆時間約2 ~ 4個月,相較於一般案件的首次審查回覆時間約10 ~ 15個月,要快上很多。

目前,台灣本土的AEP申請,大都主張事由3(約占台灣AEP申請案的61%)。外國的AEP申請,則大都主張事由1(約占外國來台申請AEP申請案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