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英专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正式实施

台湾智慧财产局与英国智慧局进行多次协商后,在今(2017)年12月1日,由双方局长共同签属「台英专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备忘录,并于同日正式实施相互承认。

本协议不仅可提供国人对于寄存机构的多重选择性,同时也可避免办理生物材料输入或输出国内外的繁杂手续,以及输送过程中可能受其他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在台英双方合作协议下,台湾申请人仅须寄存台湾食品工业发展研究所,或英国境内的寄存机构,并向台湾或英国专利局提供该寄存证明文件,双方均会承认该寄存事实,无须重复寄存。

此外,台湾的厂商或研究单位有跨多国申请专利需求者,除了可寄存与台湾相互承认的日本国际寄存机构之外,现在也可以选择寄存在英国国际寄存机构。

此协议是继2015年台日生物材料寄存相互承认后,另一专利合作的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