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商标争议案件程序审查基准」,于2017年10月30日订定发布,并自即日生效
为使商标争议案件所涉程序事项之审查作业更加明确,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订定「商标争议案件程序审查基准」(经授智字第10620033550号),作为审理商标争议案件之依据,并供当事人相关程序处理之参考。
本基准订定内容,包括:商标争议案件形式事项之记载;事实及理由之载明;通知补正及期限;通知答辩及陈述意见;暂缓审理事由;依职权提请评定或废止;原处分撤销后之重为审理等事项。
本基准经台湾智慧财产局汇整后,经公开讨论,已达相当共识,于2017年10月30日发布,并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