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綠色專利研發及加速相關產品商業化,自111年1月1日起,發明專利加速審查的適用範圍,由「綠能技術相關者」修正為「綠色技術相關者」,其範圍包含節省能源技術、減碳技術及節省資源使用等綠色技術;同時,以「商業上之實施所必要」及「所請發明為綠色技術相關」為由申請加速審查,審查結果通知期限將由原來文件齊備後「9個月」縮短為「6個月」,相較於一般發明專利申請案,縮短審查期間,有利於申請人加速專利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