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专利失守 竹篮打水一场空

figure NOKIA vs HuaQin

诺基亚公司(下称诺基亚)于2010年底对上海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勤)向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庭提起5起专利诉讼,共涉及8件专利。来年3月,上海华勤即对于诺基亚主张的8件专利全部提起专利权无效请求,截至今日,8件专利中已经有4件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而这4件专利原索赔9000万人民币,如今全归零。

其中专利号CN100401818C(下称818’)在复审委员会做出专利权无效的判决后不久,上海法院就认定因818’专利说明书及附图没有记载权利要求中功能性特征所记载功能的具体实施方式,因此不能确定权利要求中相应功能性特征的内容,也无法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进而判定上海华勤不构成侵权,驳回诺基亚的诉讼请求。

纵使诺基亚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仍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本案法官建议:『即便是通过软件(计算器程序)实现产品功能的增加或者改进,也应当公开具体的实施方式,以便于清楚地界定保护范围。并且,如果是属于涉及计算器程序的发明,也不能仅以功能或者效果来概括。』

诺基亚虽一口气提起8件专利的侵权诉讼,但因为前案检索不完全且专利权保护范围不明确,诺基亚不但没有得到预期中的赔偿金,更落得专利可能全数失守,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下场。

作者:项目负责人 廖宜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