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新专利法的亮点

根据于2017年4月1日在西班牙生效的新专利法,我们很乐意地公布,我们认为包含该法案的主要发展,关于我们已经知道的,以及在这些发展的实施领域。还有,我们为我们的客户执行的行动的建议和规划。。

实用新型 :

一般来说,就我们的理解是:基本的想法是导致移除或至少减少到其他国家被称为“小专利”的东西。换句话说,只适用于非常小的具体发明,至于其要求,等同于专利所要求的要求。

首先,本实用新型要求与本发明专利具有相同的新颖性。在实践中,这将实用新型从其“西班牙专利保护免受其他国家可能的发展”的当前位置转移,一直到我们前面描述的作用。

在自公布之日起四个月内通过异议程序,这也至少部分地推动了实用新型被更快地处理的推理。至少,这种专利在经历了其管道的扩展期,必须大致上确定关于它们可能的潜在有用性。相较于发明,更可能面对使用优先权的问题。

相对地,本实用新型几乎可以保护任何由专利收集的物品或工艺。除了药物之外,药物仅受发明专利的保护,无法申请实用新型。

发明专利 :

在发明专利方面,我们的看法是:至少,新法最引人注目之处是:所谓的“普通授权程序没有预先检查”消失了。从现在起,初步检查是强制性的。

出现了发明专利的异议图,表达方式与欧洲专利相同。在发明专利核准并公布后,有六个月的时间提出异议。

新法也接受了“使用专利”的做法。也就是说,现在考虑将某一特定对象的专利性,运用于与该专利的原始概念的思想不相同的目的,也是可以有可专利性的。

换句话说,反之亦然:认为专利的措辞不仅保护对象,而且保护其潜在用途的能力和可能性。然后,我们必须在短期内找出一个文件或几个文件,来需要保护各种潜在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