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智慧財產局公佈修訂六項工業設計審查措施

加拿大智慧財產局(CIPO)於 2017 年 1 月 13 日,根據使用者的回饋意見修訂下列六項相關審查措施。

一、電腦動畫設計保護

目的:認可電腦動畫工業設計是可註冊標的。
變動:先前要審查不同階段的電腦動畫設計是原創設計或變體,在新措施下,則視為一個設計。設計的各圖式,將視為一幀序列(sequence of frames),申請人可依據此措施,請求重新審查任何待審中的案件。
效益:此措施改革了加拿大工業設計架構,使其跟上國際規範和新科技的步伐。

二、顏色特徵可註冊工業設計

目的:認可顏色可形成工業設計的一部分。
變動:以前顏色並非可註冊工業設計之標的,在新措施下,顏色可成為一個工業設計組合的一部分。
效益:改革加拿大工業設計架構,使其符合國際規範。

三、回復審查意見之時限

目的:縮短因申請人造成的延宕,以加強審查效率,與國際上回應審查報告的標準一致。
變動:以前申請人回復審查報告期限是 4 個月,現在改為 3 個月。
效益:修訂後,使工業設計權可及早核發。

四、主張優先權之申請案的原創性評估檢索

目的:縮短審查周期。
變動:先前做法是申請日起算 6 個月開始進行前案檢索,新制是當申請 人主動提供優先權證明文件時,則提早在優先權日起算 6 個月開 始進行前案檢索。
效益:修訂後,使申請案提早審查,並取得註冊。

五、對可能不准註冊案件發出核駁通知

目的:《工業設計法》載明,如申請案不符註冊要件得予以核駁,新措施可提升一致性。
變動:先前做法是發出不予註冊通知,若申請人未申復,則視為放棄申請案,6 個月後該申請案無效。依新措施,專利局將發出可能核駁通知,告知申請人因其工業設計申請案不符註冊要件,將予駁回。
效益:修訂後,可提供申請案狀態在市場上之確定性。

六、申請案之延遲註冊

目的:增加延遲註冊的確定性及潛在好處。
變動:先前做法是以 CIPO 受理請求延遲註冊之日起算,依該新措施, CIPO 將自核准日起算最多准予延遲註冊 6 個月,並將發函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確認該註冊日。
效益:修訂後,使申請人明確知道其要求的延遲註冊的起始日,並得自最佳延遲期間受益。

加拿大智慧財產局(CIPO)根據上述措施,來改進客戶服務、減輕行政負擔,並且積極的與國際規範相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