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准备将专利证书的单行本,改为以电子化发行


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18年2月22日发布了第257号公告:「关于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的构成有关事宜的公告」。在第257号公告文中表示,为满足当事人在经济、法律活动中的相关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互联网平台,向专利权人及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便捷、透明的信息查询管道。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的结构,不再附具专利单行本。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4月23日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包含证书首页和专利单行本扉页。

二、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4月24日之后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授权公告日之后,颁发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将取消专利单行本,并增加授权公告号、专利权人地址信息。

三、旧版、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于,已出具的旧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除另有规定外,不再更换为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

四、自授权公告日起,专利权人、社会公众都可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系统查询和获取相应的专利单行本。

 

由上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公告可知: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4月23日是过渡阶段,国知局在这段期间,会同时颁发专利单行本及纸质专利证书。但是,过了这段期间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公告日为2018年4月24日之后的授权专利,虽然仍然颁发纸质专利证书,而且其中增加了授权公告号、专利权人地址信息,但是,因为相应的单行本的内容可从网站系统获取,所以就不颁发专利单行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