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s / PIIP 台北所-商標處 報導

國智慧財產局近期進行了審查基準的修訂,自2021年1月起申請的新商標,其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務若與軟體相關的話,該商品及服務的用途必須要明確註明,否則將不能註冊。

例如,涵義廣泛的「電腦軟體」、「智慧型手機應用軟體」等商品名稱,今後必須
明確註明其用途,如「電子遊戲軟體」、「汽車導航系統軟體」等。

另外,關於與軟體相關的商品與服務之間是否類似的判斷,也將以商品及服務的用途作為判斷基準,進行具體、個別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