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 / PIIP 台北所-商标处 报导

量到经贸发展需要与国家整体利益,台湾政府积极争取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进步协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 CPTPP)。

日前,由台湾智慧财产局参考「跨太平洋夥伴全面进步协定(CPTPP)」拟具之「商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已由行政院审查通过,将送台湾立法院进行审议。未来完成立法程序後,将更有效吓阻商标侵权,落实商标权利人及消费者利益保护,并有助於提升国际参与及区域经贸竞争力。

本次商标法修正要点如下:

(一)删除现行商标法仿冒标签民事责任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才会构成侵害的主观要件之规定,回归一般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以「故意」或「过失」为归责条件。(修正条文第68条)

(二)增订仿冒商标或团体商标之标签等行为的刑罚规定,将对进口仿冒商标标签丶包装等准备及辅助侵权行为科以刑责,可提升商标权人商品销售与获利,强化商标保护。(修正条文第95条)

(三)仿冒证明标章标签丶贩卖或意图贩卖他人所为侵权商品等涉及刑责之行为,将其「明知」之主观要件予以删除,回归以「故意」为刑事处罚的要件,将包含可预见会造成侵害之间接故意的行为,以符合社会正义及期待。(修正条文第96条及第97条)

透过对贸易趋势日渐改变的观察,台湾政府正在逐步地进行现行法规的调整及修正,以期台湾法规对权利人的保护能够与时俱进。若您有计画在台湾进行商业及贸易活动,建议您尽早於台湾取得商标之注册,才能享受最完整的保护,并避免他人侵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