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智慧財產局自5月1日起試行商標申請註冊『快軌機制』,可讓商標申請人省時又省錢。

現在申請台灣商標時若符合1電子申請、2線上繳費、3指定商品服務全為電子申請系統參考名稱、4一般平面商標」及5有代理人需附委任狀等五項條件,系統將自動將商標申請案轉為『快軌案』,無須另外提出書面聲明或註記,符合『快軌案』的商標申請基本規費將由3,000元下降至2,400元,減幅達2成。

2019數據統計,台灣商標申請到收到審查通知平均約需5~5.5個月,目前試行的商標申請註冊『快軌機制』以一般平面商標為優先試行實施,預計可較一般商標申請案提早兩個月進入審查流程。

需注意的是,台灣商標審查採先申請先註冊原則,若申請相同或近似商標,仍以取得較早申請日的申請案為審核依據。